為何我沒錢-迷思194》還本型醫療險真的可以取代一年定期險嗎?
理財會客室/李雪雯
2008.08.21
最近,筆者常常被問到:「還本型醫療險可不可以購買」這個問題。
以一位筆者的朋友為例,他的保險業務員告訴他:既然你買的是一年定期醫療險,就算繳個20年以上,保費等於是「丟到水裡去」,一毛錢都拿不回來,何不把這筆錢改買「到期可以領回保費的還本型醫療險」?
這位朋友雖然覺得也有道理,但卻不知道實情是否真如那位業務說的「好康」,所以才請筆者幫忙算一下:假設把一年定期醫療險換成這種保單,是否真的划算?
事實上,這位朋友所面臨的場景,並不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在迎合保戶「不希望保費有去無回,期望到期能有錢拿」的心理下,前仆後繼地推出還本型的健康險。
目前屬於還本型健康險的保單有兩大類,一是住院醫療險,另一個則是癌症險;前者是針對「住院治療或手術進行理賠」的保單,後者則是提供被保險人(保戶)「罹患癌症保險金(通常是一次給付,保戶不用住院之實或相關收據,只要被醫院診斷為罹患癌症,就可以一次領取癌症保險金)」。
儘管兩者所給付的標的不同,但其中的共同點都是:(一)都有一定的保障期間(例如只保障10、15或20年,少數是最高到75歲…等)。保戶在保障期間內如果身故,保險公司是以「當時的總繳保費」,當做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
(二)都是有「最高領取上限」的「帳戶型」保單,例如醫療險是日額的1000~1500倍;(三)如果保戶在保障期間屆滿時,可以從保險公司處拿回約等於「總繳保費1.05~1.5倍」左右的錢,當做是「滿期保險金」。也因為這第三點的特色,成為許多保險公司及業務員重點推銷話術,更是許多保戶認為「還本型健康險優於一年定期健康險」的關鍵理由。但是,實情真的如此嗎?
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還本型健康險,總計有11張還本型醫療險與6張還本型癌症險。以還本型醫療險為例,保障期間最普遍的是「20年期」;至於「滿期保險金」的標準,多數都維持在「累積總繳保費的1.05~1.5倍」之間。
甚至還有兩家保險公司所推出的保單,滿期之後保戶還只能拿回「總繳保費的10%~20%」左右,連「保本」這項基本的條件都無法達到,更不要說是符合許多保戶所期望的「儲蓄」功能。
筆者實際挑選其中「滿期保險金」給付標準最高的一張(滿期金按「總繳保費1.5倍」來計算),並拿來與類似公司的一年定期醫療險做比較(因為這家公司未推出一年定期醫療險,只能以同等規模保險公司的保單為例)。
表一、還本型醫療險與一年定期醫療險的差異: |
保單名稱 |
還本醫療保險 |
一年定期醫療險 |
主附約 |
主約 |
主約 |
保險期間 |
20年期 |
一年期 |
繳費期間 |
15年繳費 |
一年一繳 |
住院日額 |
1000元(最高365天) |
1000元(最高365天) |
特殊日額 |
1000元 |
1000元(最高30天) |
帳戶倍數 |
1000 |
無 |
身故給付 |
總繳保費 |
無 |
滿期給付 |
總繳保費x1.5 |
無 |
30歲男性日額千元
年繳保費 |
21,580(15年繳費) |
依不同年齡而定 |
20年下總繳保費 |
$323,700 |
$61,710 |
| 資料來源:保發中心各保險公司產品資料庫,上述內容是規模相近兩家公司的醫療險產品資料 |
為了正確評判還本型醫療險的「好康」,是否真如業務員所說「可以拿來替代一年定期醫療險」,筆者假設了以下兩種狀況:還本醫療險到期有滿期金,期間身故也有保險金可拿,所以選擇一是「直接購買還本型醫療險(日額給付1000元)」。
選擇二則是「將同樣的保費,一部分去買一年定期醫療險(也是日額給付1000元),剩下的錢去買一個20年期的定期壽險(以便能在保戶發生意外時,擁有與還本型醫療險相同的身故保障),再將剩下的錢,全數存銀行生利息(因為這張是15年繳費的保單,所以15年後定期醫療險的保費,是從銀行帳戶裡提前出來繳交)」。
必須要特別聲明的是:由於還本型醫療險的「保險期間身故保障」標準是「每年總繳保費」,因此,關於定期壽險的保額,也是依據還本型醫療險年繳保費2萬多元近似的「每年2萬元保額」為準(筆者承認,一般保戶在實務上可能很難做到相同的處理,但是為了讓兩種假設情況接近,才做這樣的比較)。
而以實例來驗證保險業務員所說:「應該把一年定期醫療險,換成還本型醫療險,這樣20年之後,保戶可以拿回一筆滿期金,等於是將錢放在銀行裡生利息,而在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還『奉送』相關醫療保障」的結果如下:
說明1:上述保單試算是以規模相近兩家保險公司的還本型醫療險與一年定期醫療險、20年期定期壽險做比較,銀行利率是以一年定存利率2.76%為準
說明2:由於圖中舉例的還本型醫療險是「15年繳費,但20年保障」的保單,所以從第16年開始,身故保障與滿期金都是固定而相同的

上圖中,紅色系的條狀圖或線條,是屬於還本型醫療險的每年身故保障與累積滿期金;藍色系的條狀圖或線條,則是分別購買一年定期醫療險、定期壽險與存銀行定存的結果。
從身故保障來看,初期還本醫療險或許還有「保障金額較高」的優勢,但是從第16年開始,另外加買定期壽險的保障金額,就明顯超過還本型醫療險的相關保障。
從累積財富(儲蓄)的角度來看,20年下來,還本型醫療險的滿期金,總共可領43萬多元(即「總繳保費的1.5倍」,而存銀行的錢,在20年下來的本利和(以年利率2.76%為例),卻只有38萬多元(約差10萬元)。假設保戶已經有了其他壽險保障,不要再買定期壽險增加身故保障,所有的錢拿去銀行定存,20年下來的本利和大約是40萬元,兩者差距可以拉近到8萬元(請見下圖)。

說明:上述保單試算是以規模相近兩家保險公司的還本型醫療險與一年定期醫療險做比較,銀行利率是以一年定存利率2.76%為準
看到這裡,或許已經有許多讀者已經開始下了「還本型醫療險比較好」的定論,準備將原先「消耗性」的一年定期醫療險,換成還本醫療險。不過且慢,筆者建議讀者還應該思考以下一下問題。
因為首先,假設保戶想要將原先的一年定期醫療險,轉換成還本型醫療險,第一年光是保費的差距,就高達近2萬元;就算定期醫療險的年繳保費,是採取「前低後高」的自然費率,兩者在最高年齡時的年繳保費差額,也至少超過1萬元。
儘管以上述的這張保單為例,將低保費換成高保費後的結果,可能儲蓄效果好一點。但是,保戶真的能夠在現今「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的時候,再從其他地方挪這一、兩萬元的保費出來嗎?
其次,上述例子在20年後的「儲蓄效果」比較,只是剛好拿給付最佳的「還本型醫療險」為例,其他許多還本型醫療險的「滿期保險金」計算方式,都是依「總繳保費1.05倍」為準。
從這樣的數字再試算一遍,得出的結果卻是:還本型醫療險滿期金只有約34萬元,遠低於「購買一年定期醫療險與存銀行定存」後的「38萬多元」,「儲蓄效果」並不如原先的預期。
為了進一步協助廣大讀者做出最有利自己的決定,筆者嚐試從以下幾個角度,幫讀者從各種優、缺點分析「該不該將原先的一年定期醫療,轉換成還本型醫療險」這件事。
表二、買還本型醫療險與一年定期醫療險各有優、缺點: |
| |
優點或未來可能利基 |
缺點或未來可能風險 |
還
本
型
醫
療
險 |
●未來市場利率走低,整體收益可能會優於「一年定期醫療險」與「銀行定存」的組合 |
●如果滿期金的計算公式更低(例如有的只是「總繳保費的1.05倍,或只是10%~20%」),整體投資報酬率絕對不及「一年定期醫療險」與「銀行定存」的組合
●滿期之後就沒有相關醫療保障,如果保戶因為身體健康變差,很可能再也買不到相關保障 |
一
年
定
期
醫
療
險
+
定
期
存
款 |
●假設未來市場利率走高(定存利率大於2.76%),整體收益可望大於還本型醫療險
●保證續保的最高年齡,可望高於還本型醫療險的保障期間(目前普遍是到65或75歲,甚至有到105歲的保單;但是一般還本醫療險的保障期間,多數只有20年,如果年輕時購買,除非再加購,否則保障就只到40、50歲左右),也就是年齡大保戶仍可透過保證續保的定期醫療險,獲得一定程度的保障
●雖然可能性不高,但如果保戶申請給險給付高於還本型醫療險(一般的限額是「日額的1000~1500倍」,從另一種程度上來說,回收情況將大於還本型醫療險 |
●未來市場利率走低(定存利率低於2.76%),整體收益將遜於還本型醫療險
●儘管保險公司提供「保證續保」的功能,但是保費是有可能再往上調漲(保險公司具有保費調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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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筆者對這位朋友的回答是:還本醫療險不是不能買,不過,它唯一的購買前提就是「已經有了基礎的醫療保障,希望能夠再增加,同時頂重要的是:自己賺的錢實在太多了,沒有其他的地方可以花」。在這樣的前提下,它是可以用來當做「有錢人『考慮』增加保障的第二張或第三張、第四張醫療險保單」。
不過,就算是這樣的前提,恐怕還是禁不起現實的考量,因為就算保戶收入豐厚,為什麼不將買還本醫療險比定期醫療險多出來的預算,把原先不足的住院日額再提高一些?這樣,或許還比較實際一些。
更重要的是,筆者想在此再一次呼籲:買保險只是為了將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做部分的移轉。因為保險公司承擔保戶部分的損失,就算保戶想將所有的風險移轉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從來不會賣出這樣的保單。買保險的目的不是「完全讓風險不發生」,也不應該是為了要「拿錢回來」。與自己的身體健康相比,誰會希望讓所買的保險,能真正用得上?
所以,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為了避免對保險產生不切實際的預期,更為了不用多繳冤枉錢(用較貴的錢,買到保障不足的保險),筆者真的誠心建議保戶:讓保險回歸保險,想儲蓄,還不如將錢存在銀行還實在有利得多呢!
也就是說:保障不夠,就去選擇「花最少錢,可以獲得最高保障的保單」;如果是想儲蓄投資,為什麼不把多餘的錢,直接拿去儲蓄或投資,何苦要把兩個目的混為一談?因為它的結果,要不是儲蓄效果不佳,要不就是保障功能不好,最後可能是兩邊的都沒沾上好處,又何苦來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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