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哈農業談判G-10集團重申反對關稅設上限
中央社/周盈成
2008.07.21
世界貿易組織(WTO)小型部長級會議召開前夕,台灣為成員之一的農產品淨進口國G-10集團今天表達繼續堅決反對關稅上限等立場,力抗農產品出國口的攻勢。
G-10今天下午舉行集團成員部長級會議後發表聲明,指出與會部長們「對於在農業減讓模式談判中,部分 WTO成員團體,尤其是G-10,被要求過度而不合比例的負擔,感到遺憾」。
G-10目前有九個成員,為冰島、以色列、日本、南韓、列支敦斯登、模里西斯、挪威、瑞士、台灣。
聲明說,G-10部長們的首要關切之務,就是反對關稅上限、要求敏感性產品可指定數量及所受待遇應有更適當的彈性、緩和減稅幅度,尤其是在較高關稅區段。
明天起,WTO舉行一週的小型部長級會議,任務是敲定杜哈回合貿易談判兩大關鍵領域農業及「非農產品市場進入(NAMA)」的減讓模式。
據即將擺上部長級會議桌作為討論基礎的農業談判主席版草案,沒有硬性的關稅上限,但敏感性產品按公式和彈性減稅後稅率仍超過百分之百者,已開發國家必須將該產品關稅配額按國內消費擴增百分之零點五,開發中國家增加百分之零點三三。
關稅配額是一定數量以內的進口產品適用較低稅率,超出的適用較高稅率。
按主席版草案,已開發國家可以指定百分之四或六的稅項為敏感性產品,開發中國家再多三分之一,為百分之五點三或百分之八。這些產品可以較公式降稅幅度少減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開發中國家保護敏感性產品,若不願擴增關稅配額,還有其他選項,基本上是在減稅幅度和實行完成年限上做調節。
至於降稅公式,是採分四層模式,原約束稅率愈高的,減讓幅度愈大,同時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有別。已開發國家而言,稅率為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產品,減稅幅度百分之六十六至七十三;稅率在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五之間的,減百分之六十四;稅率在百分之二十到五十之間的,減百分之五十七;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減百分之五十。
開發中國家的分層標準不同,分別是最高層為原約束稅率百分之一百三十以上;中高層為百分之八十到一百三十;中低層為百分之三十至八十;最低層為百分之三十以下。而每個區段的減稅幅度是相對應已開發國家的三分之二。例如最高區段,開發中國家就是減百分之四十四到四十八點七。
G-10聲明也說,近來惡化的糧食危機更加威脅到農產品進口國的糧食安全,因此出口限制措施應該受到更多的節制。
與G-10相對的,在農產品貿易自由化上採攻勢的G- 20集團和肯因茲集團,今天也舉行部長會議並發表聲明。在市場開放方面,它們都重申,必須有更具企圖心的降稅公式及「有效的關稅上限」;敏感性產品要以更大的關稅配額擴增來平衡;不該容許增加新的關稅配額項目;已開發國家的特別防衛措施應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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